蘋果妥協 台灣 App Store 付費軟體可七日退款

MarcoHu | Apple
Google Android Market 退款爭議未平,不過另一龍頭蘋果 Apple 已經對台灣消費者讓出一步。

蘋果 Apple 在官網宣布,台灣消費者於 Apple App Store 購買付費應用程式與遊戲服務,購買後七日內可無條件退回全部款項;也就是說,若你在 App Store 花錢買了一些軟體,使用後覺得功能不符所需或是買到惡意欺騙的爛軟體 (例如本次事件的引爆點超級手機號碼追蹤器),都可以要求退款;於法有據,玩家不怕再花冤枉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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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 Apple 在台灣官網上做出的條款聲明部分節錄:

「若交易後至下載前無法提供產品,您唯一之救濟即為退款 ... 刪....您得自產品收受之日起七日內,取消對產品之購買。在您通知 iTunes 您已刪除產品所有備份之前提下,iTunes 將會退還您已支付之價款。自您取消購買時起,您不再被授權繼續使用該產品。此項權利不可拋棄。」

//timgm.eprice.com.tw/tw/mobile/img/2011-07/14/4643654/mansonfat_1_Apple-iPhone-4-16GB_9518414d10c7a1ce40c521610b5d545e.jpg

//www.apple.com/legal/itunes/appstore/tw/terms.html#SALE



另外在 UDN 記者詢問台北市政府法規會主委葉慶元的報導中也提到,蘋果律師表示「此修正目前僅適用於台灣地區。」。當然,七日退款在軟體銷售上會有一些爭議,但總之這次蘋果針對 App Store 規則修正,還是消費者的一大福音,相信各位都樂見此結果。

接下來,就等著看 Google 會怎麼應對這次的付費退款爭議了,希望可以談出個雙贏的結果,那怕是 12 小時或一天試用,都會比之前的 15 分鐘期限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