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傳國外上網吃到飽 每天300元暗變2千被投訴
國外上網吃到飽 每天300元暗變2千
民轟不合理 業者:隨各國資費調整
2010年01月13日蘋果日報遠傳無線飆網775專案廣告標榜,國內每月付775無線寬頻吃到飽,國外每日上限原為300元,卻在去年10月起調為上限2000元,消費者不知情下收到高額帳單,直呼不合理。遠傳電信解釋,因國外電信聯盟調整計費方式才做更改。消保官表示,遠傳應在合約期間提供符合廣告內容服務,否則涉及廣告不實。報導?攝影╱投訴組
台北李太太表示,她丈夫是船員,為方便國外使用網路,經同事推薦,申辦使用遠傳無線飆網系列,在國外可連上當地聯盟電信業者,當日使用最高上限收費300元,她收到去年10月份帳單,費用高達5千多元。
遠傳承諾特案處理
李太太的丈夫強調均在與遠傳有聯盟的區域內上網,她向遠傳客服詢問,才知遠傳已將每日最高300元吃到飽,改成每日最高2000元,卻未告知,只在帳單背後註明,「太不合理了!」李太太說,她向遠傳抗議,且遠傳僅願吸收10月份帳單費用,不願改回原本每日300元上限。
對此,遠傳電信公關部表示,是國外聯盟業者調整計價方式,調整成下載使用量超過50M,每日上限最多收新台幣2000元,若每日使用量在50M以下,才收300元,公關強調,通常一天不會使用超過50M,只有整天掛網才會超過,經查,李先生有4天下載量超過50M。
公關部說明,合約中已註明國際漫遊,是依各國資費調整收費,國外業者調整計價方式,遠傳才會調整國外漫遊每日上限,本案會依特案處理,李先生的帳單仍照每日上限300元計算。
「已涉及廣告不實」
行政院消保會消保官張嘉麟說,國外漫遊每日上限約300元是遠傳廣告主要訴求,遠傳應按廣告承諾,在合約期間依每日上限300元計價,否則已涉及廣告不實,消費者可向公平會檢舉,同時依《民法》,業者簽約後,若有變更對消費者顯失公平,消費者可向法院聲請終止合約。
使用吃到飽網卡注意事項
●詳讀合約內容,確認國、內外收費方式●確認無線網卡是否有自動設定連結
●申請帳單明細,確認各項收費情形
●若不願國際漫遊,可先聯繫電信公司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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