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P 401 VS NP新市話銅板亞太威寶用戶專案

鴨鴨 | 台灣大哥大
NP 401 網內免費+199上網1G免費    
一、限制退租期間及資費:24個月;24個月內須選用401型以上語音資費,同時選用行動上網250型上網資費。 二、提前終止契約補償條款:立同意書人若違反語音資費之規定時,應支付台灣大哥大語音資費補償款4,700元,若違反上網資費之規定時,應支付上網資費補償款2,000元,若係退租或被銷號時,應支付語音資費補償款+上網資費補償款,惟該金額得按比例逐日遞減。三、優惠及限制:1.申辦本專案:(1)於前12個月限選用401型以上語音資費,可享每月語音月租$201優惠(相當於語音月租費$200)。(2)於24個月內限同時選用「401型語音資費」及「行動上網250型以上上網資費」,可享每月免費撥打網內語音通話2,500分鐘之優惠(不含原401型語音資費內含之網內200分鐘免費, 亦不含加值語音),超過2,500分鐘後以401型網內語音費率計價收費。期間內若變更語音資費、降轉上網資費或取消上網服務視為放棄前述網內語音免費優惠,將依所選用之語音費率計費。若經發現用戶將網內語音免費優惠運用於商業使用或用量高於一般合理使用量或有其他不正當使用行為,台灣大哥大得暫停通信,亦有權逕行終止服務契約,並可就用戶使用之語音通話量依選用之語音費率追溯收費。(3)於24個月內限選用行動上網250型資費:(1)於前12個月月租費減免$151(相當於每月上網月租費$99);第13~24個月月租費減免$51(相當於每月上網月租費$199)。(2)於24個月內享內含傳輸量1G(原為100MB),超額傳輸費優惠費率為$0.00095/KB(原為$0.008/KB),國內上網收費上限$1,200(原為$1,500)。(3)若另申辦專案且亦贈送行動上網250型資費免費傳輸量優惠者,則與本專案合計可享之免費傳輸量上限仍為1G。(4)以上各優惠於優惠期間屆滿後,優惠自動終止,並依原費率計費。2.申辦時經台灣大哥大同意享有專案免預繳優惠之特定企業員工/員眷,於前6個月內不得過戶。


(限亞太威寶用戶)(銅板案)299H(30)+行動上網250(12)專案    
一、限制退租期間30個月;30個月內須選用299型以上語音資費,前12個月須選用行動上網250型上網資費。二、提前終止契約補償條款:若違反語音資費規定,應支付台灣大哥大語音資費補償款4,200元,若違反上網資費規定,應支付上網資費補償款2,000元,若係退租或被銷號時應支付前述二項補償款,金額得按比例逐日遞減。三、優惠及限制:1.於前12個月享每月減免語音月租費200元優惠,須選用299型以上語音資費始享優惠。2.於30個月內限選用299型語音資費享每月免費撥打網內語音通話2,500分鐘優惠(不含原299型語音資費內含之網內每通前3分鐘免費,亦不含加值語音),超過2,500分鐘後以299型網內語音費率計費。贈送之免費分鐘數當月未使用完不得遞延、退還或折現,期間內若變更語音資費視為放棄網內語音免費並依所選用之語音費率計費。若發現將網內語音免費運用於商業使用或用量高於一般合理使用量或有其他不正當使用行為,台灣大哥大得暫停通信或逕行終止服務契約,並可就已使用之通話量追溯收費。3.前12個月內限選用行動上網250型資費,於前12個月內可享:(1)上網月租費減免$200(相當於每月上網月租費$50)。(2)內含傳輸量1GB(原為100MB)。(3)超額傳輸費優惠費率為$0.00095/KB(原為$0.008/KB)。(4)國內上網收費上限$1,200(原為$1,500)。(5)於13~30個月內,若續用行動上網250型資費仍可享有內含傳輸量1GB優惠,但上網月租費回復為$250,超額傳輸費率回復為$0.008/KB,國內上網收費上限回復為$1,500。(6)若另申辦專案且亦贈送行動上網250型資費免費傳輸量優惠者,則與本專案合計可享之免費傳輸量上限仍為1GB。四、申辦時經台灣大哥大同意享有專案免預繳優惠之特定企業員工/員眷,於前6個月內不得過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