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發表 SUHD TV,全面搭載 Tizen 平台
2015 CES 大展雖然沒有太多旗艦手機新品可以看,但在高畫質電視這塊領域倒是頗為熱鬧。除了 Sony、LG 之外,Samsung 也正式發表一系列的 SUHD TV 機種,除了內建 SUHD 超進化 (Re-Mastering) 引擎,可帶來更優異的視覺體驗,同時還具備時尚的曲面設計,提供觀賞者更身臨其境的觀賞效果。另外,Samsung 也表示未來的 Smart TV 將全面搭載 Tizen 作業系統,不僅具備諸多新功能,也可讓使用者直覺地存取影音內容,提供更多元的內容選擇。
Samsung 將推出三款 SUHD TV 電視,包含 JS9500、JS9000 和 JS8500,這三款電視將提供 48 吋 到 88 吋共 9 種不同的螢幕尺寸,至於售價和發售日期目前都尚未公佈。
Samsung SUHD TV 機種搭載獨有的環保奈米晶粒技術,以及 SUHD 超進化 (Re-Mastering) 畫質引擎,讓 Samsung SUHD TV 在對比度、鮮明度、色彩重現等方面展現突破性的進步。SUHD TV 的奈米晶粒半導體,能視其大小而傳送不同顏色的光線,產生世上最高的色純度和光效。這項技術可產生更廣闊的色域、更精準的色彩,比傳統電視的色彩表現高出 64 倍。SUHD 超進化 (Re-Mastering) 引擎能自動分析影像的亮度以減少額外功耗,同時具備絕佳的色彩對比度控制,呈現更深邃的黑、更豐富鮮明的色彩,明亮度可以達到傳統電視的 2.5 倍。它具備 2 倍色階 (color adjustment points),可呈現最精確的色彩。
進化的曲面設計
Samsung SUHD TV JS9500 承襲經典鑽石切面設計,為電視螢幕創造更多的視覺深度,安裝於牆上時,其優雅簡約的邊框造型,讓電視看起來就像室內裝潢的一部分。而 SUHD TV JS9000 機型的背面,具有織物般的柔和抽褶設計,讓電視不論任何角度都能展現時尚。
全新 Tizen 系統平台
在 2015 年,Samsung Smart TV 將全面搭載 Tizen 作業系統,包括新的 SUHD TV。Tizen 是一種標準化的開放原始碼平台,支援電視 app 開發的網路標準。由於 Tizen,Samsung 的全新 Smart TV 平台不僅具備諸多新功能,也可讓消費者直覺地存取影音內容。而採用 Tizen 平台的 Samsung Smart TV 將有以下特色:
● 三星智慧中心(Smart Hub)的新使用者介面,反應靈敏亦更具趣味性,使用者可更容易地存取他們想要的內容。它簡化成單一螢幕,顯示您最近欣賞的內容和專為您個人推薦的內容,帶來更多的娛樂選擇。
● 透過 Quick Connect 功能,一旦透過低功耗藍牙技術 (BLE) 完成配對,三星的 Smart TV 將自動辨識三星智慧手機。只要輕鬆按一下,消費者就可以將三星智慧型手機的內容分享至 Smart TV。此外,消費者還能隨身將電視畫面透過行動裝置帶著走,而不須安裝任何程式或複雜的設定。
● 消費者可串流播放內容供應商的電影和電視節目,例如 Amazon、Comcast、DIRECTV 與 M-GO。此外,三星利用其與 M-GO 合作的現有 UHD Video Pack,提供全新的 UHD 電影下載服務。M-GO 是 Technicolor 與 DreamWorks Animation 合資的一項頂級 TVOD 服務。這項下載服務使用 SCSA (安全內容儲存協會)標準。在 2015 年,這項服務將為三星的 SUHD 和 UHD 電視提供高品質的內容。
● Samsung Sports Live 可讓使用者同時觀賞賽事時況轉播,並在同一螢幕上查看球隊和球員的統計資料。三星還與全球賽事公司攜手合作,製作龐大且多樣化的賽事目錄。
● 三星推出自家的 Milk Video 平台,讓消費者得以輕鬆發掘、收藏和分享網路最佳影片。Milk Video 蒐羅了網路最熱門、有趣的影片,讓使用者得以從幾近 50 個內容合作夥伴存取優質內容。
● 透過 Briefing on TV,三星 Smart TV 用戶將可更容易地起床了。現在,三星的 Smart TV 可以充當鬧鐘,並與三星的行動裝置同步化,可以透過大螢幕開啟並顯示重要資訊,例如當天的時間、天氣和行程規劃。
● 搭載 Tizen 作業系統的三星平台,可讓三星 Smart TV 成為大型內容生態系統的一環,並促進其與夥伴之間的協同合作,展現極致靈活與出色的存取能力。
● Tizen 與其它裝置之間的相容性,將三星 Smart TV 打造為任何 Smart Home 智慧家庭服務的控制中心。搭載 Tizen 作業系統的三星全新 Smart TV,為未來的智慧電視樹立標竿,重新定義了娛樂體驗。
廣告
網友評論 0 回覆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