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 開始在 App 向使用者推送第三方業者宣傳廣告

管理員 | 手機軟體綜合區
【此文章來自:Mashdigi】

目標在 2024 年可創造 10 億美元營收
就在 Uber 於 10 月下旬宣布啟用旗下廣告業務部門,計畫透過 app 內廣告系統「Journey Ads」等爭取更多營收後,目前在 iPhone 上的 Uber app 使用者似乎已經可以透過推播形式收到第三方業者的廣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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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 Twitter 用戶 @MGTalksRetail 分享內容顯示,Uber 透過推播訊息方式投放聯網健身設備製造商 Peloton 的 app 服務免費推廣內容,藉此吸引更多 Uber 用戶點擊觀看,甚至進一步註冊成為會員。

就先前 Uber 表示,由於許多人習慣透過 Uber 服務預約搭乘車輛,甚至每週約有 8 小時時間搭乘車輛,因此認為藉由 Uber app 作為巨大廣告平台,將能帶動顯著營收。
 

目前Uber廣告業務部門由前亞馬遜廣告業務高層 Mark Grether 帶領,除了 app 內廣告系統「Journey Ads」,目前還提供包含合作車輛內的數位廣告、車頂廣告,以及電子郵件廣告與店面廣告等,藉此讓廣告業務成為 Uber 全新營收來源,目標在 2024 年可創造 10 億美元營收。

依照說明,app 內廣告系統「Journey Ads」將以使用者單次搭乘行程銷售,分別會在使用者等待車輛、搭乘期間,以及抵達目的地時推送不同廣告,而 Uber 也將允許廣告業主取得使用者近期搭乘資訊、較常前往目的地等資訊,藉此投放更精準的廣告內容,甚至允許使用者透過點擊廣告購買商品,或是下載推廣第三方 app 內容。

例如,當使用者經常搭車前往電影院、商城,或是機場時,推送廣告內容可能就會與購票服務、消費折扣,或是旅行等有關,而推送廣告內容可能也包含協助宣傳第三方業者打造的 app 服務,藉此增加更多下載量。

目前「Journey Ads」已經吸引包含 NBC 環球 (NBC Universal)、海尼根、聯藝電影 (United Artists Releasing) 約 40 個品牌合作,Uber 強調使用者不會因為廣告內容影響搭乘體驗,同時在使用者觀看廣告超過 2 分鐘以上,廣告品牌內容宣傳效益就會提升 2-6 倍左右。

不過,美國律師事務所 The Beckage Firm 負責資料隱私業務的律師 Brandi Bennett 認為,Uber 此項廣告系統涉及蒐集用戶位置資訊,因此可能會有暴露使用者生活足跡等隱私資訊的風險存在。

另一方面,部分市場看法也認為在 Uber app 內投放廣告可能也會有反效果的情況,原因在於使用者透過 Ube r服務預約搭乘車輛,過程中可能不希望被廣告內容干擾,導致留下反感印象。

至於 Uber 直接競爭對手 Lyft,則是在今年 8 月成立提供數位廣告業務的 Lyft Media,同樣推廣車內廣告、app 內廣告等內容,藉此增加企業觸及更多行銷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