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沒用過還推薦   Google Pixel 配業翻車 800 萬美元和解

Billy | Google

外國傳媒報導指 Google 被控在推廣 Pixel 4 手機時,於美國達拉斯沃斯堡和休斯頓市場誤導消費者。Google 最終同意支付 800 萬美元以換取和解。該宗訴訟由德州總檢察長 Ken Paxton 提出,指 Google 要求 DJ 在電台節目推薦 Pixel 4 的時候,提供不實的陳述。

0515-5a.jpg



電台主持未試用

根據訴訟文件,Google 當時編寫廣告講稿讓 iHeartMedia 電台的 DJ 在節目中講出推薦言論,當中涉及個人使用經驗和推薦 Pixel 4 手機,提及功能包括 Night Sight 夜攝模式和 Google Assistant 功能。然而在廣告於電台播放期間,Pixel 4 手機並未推出,而相關的 DJ 和節目主持人也從未使用過Pixel 4 手機,德州總檢察長辦公室認為 Google 此舉屬虛假陳述、誤導和欺騙行為。
 


涉及失實陳述

這次已經是 Google 就這事件作出的第二次和解,他們之前面對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和其他六個州分的起訴,最後選擇以 900 萬美元換取和解。德州總檢察長 Ken Paxton 強調讓企業對其不當行為負責極其重要,確保大企業不會在法律層面受到特殊待遇。

資料來源:gizmo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