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QUOS R5G 偽開箱w (全部圖片轉自推特及網絡)
自從AQUOS R5G發佈會到正式上市,都一直思思念念很想換~
只可惜到現在,很少空機放到拍賣網站上,不太好入手~~
所以先上網做一下功課~
R5G和S20同樣是日本開通5G後最新推出的機型
總共有黑色、藍色、白色三個顏色
docomo版本只有黑白兩色~只是那個黑色真的很不黑!wwww

這真的是黑色~不是藍色~哈哈
docomo沒出藍色~

而藍色則是au和SoftBank有推出~藍色真的怎麼看怎麼美!
有一種回到AQUOS ZETA SH-02E的感覺!

正面則是延續了R系列的特色~從美人痣到凹凸造型~~
但這一代R5G比R3來得好看多了~~

而這次夏普不斷強調它這次的鏡頭以及8K錄影功能~~
只可惜,夏普的調教真的有點不敢直視
因為我不會插入影片,只好大家點進去看~在手持的狀況下,感覺和喝醉酒一樣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wQBThnY2Cv4
進入到攝影的環節~由於照片都是來自推特~所以沒辦法知道它的參數是多少~
也無法確認是自動模式/手動模式,超廣角還是甚麼鏡~所以就多找幾組做參考
日拍





室內
我想以下的是用自動模式拍攝~感覺不太行



夜晚
應該是手動模式~
大家可以看到,其實整個畫質是算不錯的~沒有多餘的雜訊的~




但是來到應該是自動模式的時候,就真的和Galaxy、iPhone、Pixel就差太遠了
嚇死人的雜訊~以為是幾年前的機子。。





而我們看完推特之後~再來看一下一樣由YouTuber すまほん所拍攝的
都是自動模式~~
白天室外
標準鏡

超廣角

望遠鏡 五倍

室內



又來到了夜晚~這次可以確定,夏普的自動模式,在夜拍非常的不行

特別到光源比較差的情況下,真的拍出來不像是今年旗艦機的水準

但是如果來到了使用Pixel相機apk的夜間模式,整個畫質大提升!!
比起剛剛的自動模式來講好太多了!!

我們再回到路軌那邊~~
R5G使用Pixel的夜間模式的成像~是不是比夏普的自動模式好太多?!
我們也來看看和iPhone 11Pro及Pixel 4夜間模式做對比

iPhone 11 Pro

Pixel 4

這次R5G的硬體很強~~
唯一可惜的是夏普相機調教真的是差強人意
連2019的旗艦機水平也達不到~哭~
但是為了夏普的屏幕,還是很值得入手啦!
希望之後有機會真的來做一次真開箱!!而不是轉自網絡~笑
只可惜到現在,很少空機放到拍賣網站上,不太好入手~~
所以先上網做一下功課~
R5G和S20同樣是日本開通5G後最新推出的機型
總共有黑色、藍色、白色三個顏色
docomo版本只有黑白兩色~只是那個黑色真的很不黑!wwww

這真的是黑色~不是藍色~哈哈
docomo沒出藍色~

而藍色則是au和SoftBank有推出~藍色真的怎麼看怎麼美!
有一種回到AQUOS ZETA SH-02E的感覺!

正面則是延續了R系列的特色~從美人痣到凹凸造型~~
但這一代R5G比R3來得好看多了~~

而這次夏普不斷強調它這次的鏡頭以及8K錄影功能~~
只可惜,夏普的調教真的有點不敢直視
因為我不會插入影片,只好大家點進去看~在手持的狀況下,感覺和喝醉酒一樣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wQBThnY2Cv4
進入到攝影的環節~由於照片都是來自推特~所以沒辦法知道它的參數是多少~
也無法確認是自動模式/手動模式,超廣角還是甚麼鏡~所以就多找幾組做參考
日拍





室內
我想以下的是用自動模式拍攝~感覺不太行



夜晚
應該是手動模式~
大家可以看到,其實整個畫質是算不錯的~沒有多餘的雜訊的~




但是來到應該是自動模式的時候,就真的和Galaxy、iPhone、Pixel就差太遠了
嚇死人的雜訊~以為是幾年前的機子。。





而我們看完推特之後~再來看一下一樣由YouTuber すまほん所拍攝的
都是自動模式~~
白天室外
標準鏡

超廣角

望遠鏡 五倍

室內



又來到了夜晚~這次可以確定,夏普的自動模式,在夜拍非常的不行

特別到光源比較差的情況下,真的拍出來不像是今年旗艦機的水準

但是如果來到了使用Pixel相機apk的夜間模式,整個畫質大提升!!
比起剛剛的自動模式來講好太多了!!

我們再回到路軌那邊~~
R5G使用Pixel的夜間模式的成像~是不是比夏普的自動模式好太多?!
我們也來看看和iPhone 11Pro及Pixel 4夜間模式做對比

iPhone 11 Pro

Pixel 4

這次R5G的硬體很強~~
唯一可惜的是夏普相機調教真的是差強人意
連2019的旗艦機水平也達不到~哭~
但是為了夏普的屏幕,還是很值得入手啦!
希望之後有機會真的來做一次真開箱!!而不是轉自網絡~笑
廣告
網友評論 0 回覆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