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電信業者簽約,您不可不知道自己的權益......
手機送修才抓包 通訊業冒名綁約
更新日期:
2011/01/02 12:08
新北市一名孫小姐拿新手機送修,還在保固期內,卻被通訊行強索取修理費,她要求查看合約,卻發現本來2年合約,被改成3年,而且還加了一個月150元的簡訊費,同意書上的簽名卻根本不是她的,疑似是通訊業者偽造,讓她氣得投訴媒體,通訊行拉下鐵門不回應,店長則已經被函送法辦。
從紙袋裡掏出帳單,王先生很氣憤,因為就是這張帳單,讓她的女朋友孫小姐,差點變成冤大頭。受害民眾男友:「一看多了個『SMART150』,然後綁約的部分,也從24個月變36個月。」
王先生說,女友新買的手機螢幕有黑點拿去送修,明明還在保固期內,卻被要求付修理費,調出原來的合約看更傻眼,因為上頭多了原來沒有的簡訊方案,本來24個月的2年約,也被改成3年約,等於被加收5千多元。
離譜的是,下方簽名根本不是本人的,懷疑是業者自行偽造。受害民眾男友:「那我說原來當初我們辦的那份呢?他(業者)說他已經用碎紙機,把它絞掉了。」
消費者要求查看原來的合約卻被銷毀,通訊行還提出開出和解條件,要以3萬現金和一支最新的智慧型手機,要求和解,但消費者覺得實在太誇張,無法接受;上午通訊行拉下鐵門沒有營業,業者方面也沒有回應,通訊行的店長在經過警方偵訊後,也被以偽造文書罪,函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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