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文章 (二) "寬宏大量" 學習如何原諒別人
報仇的人必要遭受上主的報復﹐反而寬恕別人的卻為自己帶來益處﹐
這就是說﹐倘我們要天主寬恕我們﹐我們就該先寬恕別人。因此我們不要結怨﹐不應記恨﹐更不意圖報仇﹐
他提出了三個方法﹐讓我們去終止懷恨記怨"
(一)﹑「你要記著最後的結局﹐而停止仇恨」(6)﹕雖然作者生長的年代﹐對天堂﹐地獄都沒有太多的認識﹐但他已體會到人生之旅是以死亡為終結
﹐所以人會對死亡產生恐懼﹐更會感到因自己的罪惡而遺憾﹐為此他提出人到那最後一刻﹐準備合上了雙眼﹐伸直了雙腳之際﹐難道還要帶著仇恨的心而去﹖
何況人死後什麼都沒有﹐只剩下那腐爛惡臭的骷髏和骸骨﹐難道你還要拿它來鞭撻嗎﹖那又何必到死還要爭那口閒氣呢﹖
(二)﹑「你要說著天主的誠命﹐不要同人發怒」(8)﹕上主命梅瑟領以色列人逃出埃及﹐並在西乃山上頒佈了祂的誡命﹐要以民上愛天主下愛近人﹔就是在生活中具體地對天主要欽宗報愛和信賴﹐而在人與人中﹐應該相親相愛﹐守望相助﹐互相擔待﹐而不是排擠傾軋﹐植黨營私﹐爭權奪利的啊﹗
(三)﹑「你要記得至高者的盟約﹐寬恕別人的過錯」(9)﹕天主揀選亞巴郎的家族成為以色列民族﹐當這民族被埃及奴役時﹐天主解救了他們﹐與他們重立了盟約﹐特別召選了他們做自己的子民﹐希望再由他們把這個關係推展到全人類﹐可惜以民卻一再背約犯罪﹐天主乃召選了不少先知規勸他們回頭改過﹐天主也就原諒了他們﹐並叫我們寬恕別人的過錯﹐因而我們也該寬恕自己的弟兄﹐如同天主寬恕我們一樣。故我們若細心反省這段經文﹐就會發覺這不就是耶穌在天主經中教導的──「爾免我債﹐如我亦免負我債者」嗎﹖不要結怨﹐記恨﹐報仇﹐卻要寬宏大量﹐原諒那得罪我們的人﹐寬恕那忿恨我們的弟兄﹐這就是本段經文要帶給我們的訊息。
讀經二──恭讀聖保祿致羅馬人書十四章7至9節。
聖保祿在寫給羅馬教會的書信中﹐勸勉我們每一個人都要寬恕別人﹐不可任意判斷人﹐因而要求我們彼此幫助﹐互相容忍﹐更以愛德相待。
當時羅馬的信徒主要是來自外邦人﹐他們得蒙天主的感召﹐領洗歸主﹐與那些歸信基督的猶太人﹐
在生活習尚和文化方面都各有不同﹐猶太人自幼便習慣了禁食﹐對其他不禁食的信徒便加以批評
其他不禁食的信徒們﹐認為靈修的價值﹐並不在乎禁食﹐便對禁食的信徒加以駁斥。
聖保祿獲悉後﹐便寫信勸導他們要容忍﹐要以愛相待﹐他強調我們的再生是因為耶穌基督的救恩﹐
藉著聖洗聖事我們在祂內有了這新的生命﹐故不在乎是否實行禁食﹐因為我們已變成了基督奧體的肢體﹐彼此緊密的合作﹐互不分離。
故聖保祿以復活的主耶穌基督來勸勉我們﹐提醒我們真正的永生是結合在復活的主基督內。
故我們要善度現世的生命﹐在一切事上為基督而生也為基督而死。世人就能在我你身上見到了基督。
福音──恭讀聖瑪竇福音十八章21至35節。
在今天的福音裡﹐耶穌不但親口肯定了舊約的愛仇的道理﹐祂更明確地表達寬恕是不計次數的﹐更不應任意設限。
故當伯多祿問道﹕「如果弟兄得罪了我﹐該寬恕多少次呢﹖七次夠了吧」。
耶穌對他說﹕「我不是對你直到七次﹐而是七十個七次」
(22)。因為伯多祿心中滿以為寬恕七次已太多了﹐據猶太經師的說法﹕寬恕仇人三次已夠了﹐第四次就不該予以寬恕了。
主耶穌見伯多祿對七次有所誤解﹐就更正他說﹕「不是七次而是七十個七次」﹐也就等於是四百九十次?「七十個七次」是代表無數次﹐無限次。
「七」這個數字﹐在聖經中代表圓滿﹐極多﹐七十個七次﹐更是代表一個最圓滿的數目﹐一個無窮無盡的數目。
即是說﹐我們要無限地寬恕。對任何人﹐在任何時候﹐我們都要寬恕。故聖師熱尼莫解釋說﹕「要這麼多次寬恕得罪你的人﹐一直到他不能再得罪你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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