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有相關單位或是法律可以制裁?????

淚知語 | 閒聊八卦

大約在五、六年前,那時二手商店還沒這麼盛行的時候


 

我聽弟弟的建議在板橋南雅南路那邊的跳蚤本舖辦了會員


 

當時跳蚤本舖很少間,只有中和舖和南雅舖而已


 

而因為我家住土城的關係,離南雅舖也不遠


 

所以常常把一些比較少用到的東西拿去南雅舖寄賣


 

在那邊也放了好幾百樣商品了


 

那時跳蚤本舖沒有像現在開這麼大


 

也沒有請什麼工讀之類的


 

所以我跟那時南雅舖的店長常常聊天,覺得他們人也很好


 

所以介紹了一堆朋友加入跳蚤本舖的會員


 

也常常有事沒事就去跳蚤本舖買東西


 

當時寄賣東西的時候,是有抽成沒錯,但是沒有多收取寄賣的費用


 

當我問起物品若有毀損如何處理時,他們都說,他們會跟寄賣者一起分擔


 

如果有東西太久沒賣掉的話,會再退回給原寄賣者


 

幾年後南雅舖倒了,所有東西都移到中和總舖


 

因為中和舖離我家有一段距離


 

而且中和舖也沒有什麼認識的人,因此後來就沒有這麼常去了


 

只是偶爾路上有經過的話,會報我的會員編號順便領一下錢


 

也因為沒有離家這麼近的關係,久久才去寄賣一次


 

一個月前我跟母親剛好要去中和辦事


 

想說離跳蚤本舖不遠,就順便去那逛逛


 

跟平常一樣,我去那都會買東西順便領錢,當我選了幾樣想買的東西時


 

到櫃抬報上我的會編說要領錢


 

店員是一個有點年輕略胖的小姐:「你昨天有打來預約嗎?」


 

我:「沒有耶,現在領前都要事先打電話啊?」


 

因為好長一陣子沒來了,不知道規定變了,所以好奇的問了一下


 

結果另一個小姐跑出來,滿臉不悅的說:「小姐,我們宣導很久了哦!」


 

我有點尷尬的笑了一下:「哦,沒有啦,現在比較少來,所以我今天就不能領了嗎?」


 

然後略胖的那個小姐就拿出一份類似契約書的東西要我簽名


 

我正打算把契約書的內容仔細看清楚


 

那個小姐說:「沒關係,你先簽,等等副本我會留給你,你到時再慢慢看就好」


 

結果我也呆呆的真的邊跟他聊邊簽名


 

在簽名的過程中,他有提及以後物品如果沒賣出他們會自行消毀或捐贈給慈善機構等…(我想問清楚時他又一副要我快點簽名的樣子)


 

後來迷迷糊糊的簽了名把單子交給他們,我愈想愈奇怪,因此提出我的疑點


 

「可是我記得我之前辦會員的時候,南雅舖的先生是跟我說,東西如果沒有賣出,一段時間是會歸還給原寄賣者…」


 

話都還沒講完,那個兇巴巴的女生又跳出來說:「小姐,我們規定改很久了,我們宣導很久了,我們現在就是這樣…東西沒賣掉就是會回收或捐給慈善機構…」


 

「不是啊,可是如果你們是在一開始就這樣說我還不會覺得怎樣,你們是在我把東西放在你們這邊這麼久後才說現在變成這樣,我是蠻不能接受的…」


 

結果我話還沒說完,那個兇巴巴的女生又一副要吵架似的繼續插話:「之前我們就是因為沒有定這些規定,所以常常會收到一些不良的貨品,現在我們老板定了這個規定,以後都會這樣執行…」


 

「像您剛剛說的不良貨物,就讓我想到之前我在南雅舖的時候原本放了一個很精美的手工物品,當時給你們時是全新完整的,隔沒幾個月看到可能是被小朋友玩過,物品已毀損,依照您所說的這種物品也是被拿去回收?」我提出我的疑問


 

「我們這邊本來就是一個公開的場合,當然不可能去看每個客人會去做什麼動作,而且我們這裡只是一個平台,幫忙處理掉你們不需要的東西,你們是不要的東西才會放我們這,所以本來就會有一些風險…」


 

其實一開始,我並沒有打算跟跳蚤本舖的小姐爭論什麼,我只是想提出我的疑點,從頭到尾您來請問去的,可是當天跳蚤本舖的小姐給我的感覺就是…..你不滿大不了不要放東西在我們這,反正放這的東西就代表你不要了,你自己要放東西在我們這,被丟了你自己負責,我們也沒有義務要幫你保管。


 

「可是像你們改規定,也可以傳簡訊跟一些比較早的會員告知一下啊…」我說


 

「拜託,我們會員幾千人耶,你要我們一個一個傳,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我還沒講完那個兇巴巴的小姐又搶著說


 

「我是指比較早的會員(像編號500以內的)」我說


 

「不可能啦…」


 

後來我媽剛好經過我旁邊,看到我跟跳蚤本舖的小姐鬧不愉快,嚇的趕快把我帶走


 

「那大不了以後我東西不拿來這寄賣」我說


 

「好啊,隨便你啊…」那個兇巴巴的小姐不屑的說…


 

超生氣的,其實用文字敘述實在無法完整表達那天他們的行徑是多可惡,更氣的是我那天手機沒電,不然絕對會把那個小姐跟我講的話一字不漏的錄音起來PO在網路上,看還有沒有敢去他們那邊寄賣東西…


 

虧我以前放了好幾百樣商品在這裡,還介紹了一堆朋友加入會員


 

也常跟別人說跳蚤本舖多好多好,不知道在親友間、網路上幫他們宣傳了多少次…………


 

 


 

後來我愈想愈不對勁,問我老媽有沒有辦法讓跳蚤本舖那些罰錢之類的?


 

譬如說消基會什麼的,我媽說不太可能,因為畢竟跳蚤本舖是二手的,都賣二手的東西,而且又是寄賣者與平台之間,加上我又很蠢的給人家契約書簽了名…

愈想愈不對,事實上如果跳蚤本舖他們有心要處理這件事,或態度稍微好一點我還可以接受,因為我原本就只是要詢問清楚,可是當時沒看完契約他們又急著要我簽名,等我簽完名又一副強迫服從他們規定的樣子,後來我就到櫃台問我剛簽的那份契約是否能消毀,一開始那個微胖的小姐說不可以,後來我說剛剛簽契約的時候他們並沒有讓我看清楚,就這樣代表我認同的話似乎有點不太合理…
那個微胖的小姐似乎無法做決定,又問了兩個人,然後他們把我的副本收走(所以我現在手中也沒相關証劇),然後在正本上面寫「無效」兩字,告訴我這樣就可以了。
想一想還是很無奈,在櫃台結帳時(因為我還是有買東西= =)我問了那個微胖的小姐:「所以我現在東西都拿不回來了是不是?」
微胖的小姐說:「可以啊,要一個月的工作時間…」
 

然後拿出一張很隨便的紙,在上面寫我的會員編號,取貨,告訴我會再通知我,就打發我了
然後,事情過了也快一個月了,目前都沒有接到他們的電話
好奇到一下跳蚤本舖的官網登入會員,我當初在那放了幾百樣物品,現在竟然只有「七樣」,想畢都被他們「處理」掉了吧!
現在我也沒有抱太大的期待拿回我的東西,只是覺得他們真的很過份
難道就沒有任何法律可以抵制他們可惡的行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