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位女民間公證人 何叔孋 讓民眾免於恐懼

首位女民間公證人何叔孋。(記者甘育瑋攝)
〔記者甘育瑋/花蓮報導〕花蓮第一位女性民間公證人何叔孋(見左圖,記者甘育瑋攝)本月開業,何叔孋具律師背景,也是目前花蓮唯一獲司法院遴任的英文第一級公證人。何叔孋希望發揮女性的親和特質,減少民眾面對法律問題時的恐懼感。
何叔孋從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系、政治系、法律研究所畢業,過去在台北擔任律師,同時是法律扶助基金會扶助律師、全國工總法律顧問。考取公證人後,她指定花蓮為所屬法院,本月2日在花蓮市林森路開設「何叔孋公證人事務所」。何叔孋認為,公證人可以幫助當事人預防糾紛,希望提供鄉親專業服務。
何叔孋說,一般人遇到法律問題,通常覺得困惑,因此,不論當律師或公證人,都希望以淺顯易懂、生活化方式,讓民眾了解自身的權利及法律上應負的義務。
由於事務所在市公所對面,不少洽公民眾向何叔孋尋求法律諮詢,何叔孋認為,身為一名專業公證人,十分樂意、也應提供諮詢,並針對民眾個別需求,建議用最省錢、省時的方式,尋求律師、代書等專業人士協助。
司法院遴任英文公證人
此外,何叔孋是花蓮唯一獲司法院遴任的英文第一級公證人,可辦理中、外文公證、認證,雖然有人提醒她,花蓮沒有外文公證的市場,不過,何叔孋強調,花蓮人不必遭受差別待遇,應該享有公平權益。
來到花蓮,曾有原住民請何叔孋協助預立遺囑,她說,除了像是助人完成一件人生中的大事,原住民朋友還在事務所中熱情地唱歌慶祝,讓人深深感受花蓮不一樣的人情味!
2001年公證法修訂後,增設民間公證人,由公證人辦理、分擔法院公證、認證業務。民間公證人則由司法院遴選任用,公證效力與法院相同。
//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mar/12/today-north23.htm
不做律師 何叔孋樂當公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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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民間公證人何叔孋,原在台北執業律師,有感於部分案件辯護時必須「把黑的講成白的」,內心煎熬不已,毅然放棄律師,到花蓮開設公證人事務所,而且是花蓮唯一有英文認證的公證人。 何叔孋92年就讀台大法研所同時考取律師,後在台北執業。但律師事務所派她出庭辯護刑事案件,她發現為了當事人,可能必須把黑的說成白的,跟自己性格不相符。 在一件父親性侵女兒案件中,她擔任父親辯護人,當庭追問小女兒案情細節,小女孩帶驚恐眼神說:「阿姨,不要再問我了」。讓她替那個小女孩感到心酸,開完庭直奔法院廁所,獨自潸然淚下。 她說,按常理應同情被辱的小女孩,身為被告辯護律師,卻要替加害人力辯清白,執業角色與性格發生衝突,萌起轉業想法。去年她又檢查出先天性心臟病,醫師告訴她,70%會死亡。 開刀前,何叔孋寫下遺書,如果死亡「老公,你忘我了吧,並要好好活下去,一定要再娶」。如果活下來,她就不再當律師。幸運痊癒後,何叔孋選擇轉任公證人,並考取公證人英文第一級資格,是全台灣19位英文一級公證人之一,雖然花蓮需用到英文公證案件不多,但她還喜歡花蓮的自然,於是到這裡開業。 【2009/04/12 聯合報】 曾任律師的何叔孋,因為愛上花蓮的自然純樸,改行到花蓮擔任民間公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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