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獎】暢醒無阻‧海尼根清醒測試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試想有多少美好夜晚,總是因飲酒過度,而失控造成尷尬收場、醜態揚名四海?
<<喝酒不開車 開車不喝酒>>
為持續歡暢享樂氣氛、留給彼此無限美好想像空間,
快拿起 iPhone 測試你的「肢體平衡感」與「精神集中力」
盡情瘋狂玩樂後,清醒指數還剩多少?答案馬上揭曉!
錄下語音,還有專屬車隊安全送回家!
<<喝酒不開車 開車不喝酒>>
<<喝酒不開車 開車不喝酒>>
<<喝酒不開車 開車不喝酒>>
<<喝酒不開車 開車不喝酒>>
沒有 iPhone 嗎?
還是可以來跟大家歡暢同樂!
快分享你曾經歷過的飲酒爆笑窘事,就有機會獲得海尼根限量炫 T、穿戴上身!
活動辦法:
期間內,於此討論串分享你曾經歷過的飲酒爆笑窘事。
貼心小叮嚀:請勿干擾其他 eprice 版眾們喔~如有違反 eprice 紀律者,將會被取消活動參與資格喔>”<
PO文示範:
會員 ID:嗨你跟
飲酒爆笑窘事分享:
想起去年的生日派對…原本策略是絕不混酒,即使不能全身而退,也不致於橫睡街頭,但在眾多祝福的逼迫下,還是不到 12 點就陣亡,這群知心好友當然沒有放過這個好機會,彩色顏料一筆比一筆重,早上醒來照鏡子,居然變成納美星人(藍)…
大家生日派對一定要保持清醒啊!!!
<<喝酒不開車 開車不喝酒>>
活動期間:2010 年 12 月 24 日~2011 年 1 月 6 日
名單公佈時間:2011 年 1 月 21 日
活動贈品:
選出十五名最賺人熱淚者,贈:海尼根限量炫 T 乙件
注意事項:
1. 凡居住在台、澎、金、馬,年滿 18 歲,且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者均可參加。
2. 請勿抄襲、或以不宜大眾觀賞暴力、指名道姓的惡意攻擊、猥褻等題材發揮,主辦單位荷蘭商海尼根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有權刪除違規作品。
3. 發表作品者同意授荷蘭商海尼根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及其合法委託者為推廣或行銷其產品之目的,使用、重製或編輯其發表作品。
4. 若因資料不全、有誤,而導致贈品郵件退回、冒領、遺失者,恕不另行補發。若無法聯絡到得獎者或經通知未前來領獎者,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
5. 本活動贈品以實際商品為準,若因贈品無法提供,則荷蘭商海尼根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有權以等值商品替換。中獎者不得要求更換贈品或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或其他商品。
6. 若獎品在掛號郵寄或運送過程中,所造成的損壞、遲遞、錯遞或遺失,荷蘭商海尼根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恕不負責,亦不負後續品質保證與維修服務之責。
7. 獎項說明未盡之事宜,依中獎通知函說明為準,中獎者不得要求指定贈品顏色、型號、更改獎項或其他類型贈品。
8. 本活動荷蘭商海尼根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保留變更及解釋權利,更動訊息將於網站上公佈,不另行通知。
9. 依財政部國稅局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 (民國 98 年 01 月 16 日 修正)規定: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付超過新臺幣 1,000 元,須列單申報該管稽徵機關。故舉凡中獎金額或獎項年度累計總額超過 NT$1,000 元整,主辦單位將依稅法規定於年度開立扣繳憑單予活動中獎者,屆時中獎人可憑扣繳憑單之扣繳稅額抵減個人綜合所得稅。另,中獎金額或獎項價值超過 NT$20,000,依法應扣繳 10% 稅金 (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應扣繳 10% 稅金 (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扣繳 20% 稅金);得獎者需依法繳納稅額,若未繳交稅金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10.以上活動贈品皆由荷蘭商海尼根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所提供
11.本活動由荷蘭商海尼根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所主辦;贈品亦由荷蘭商海尼根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所提供
迫不急待想趕快動手測試清醒指數,
請上 //www.heineken.com.tw/event/2010EHR/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喝酒不開車 開車不喝酒>>
試想有多少美好夜晚,總是因飲酒過度,而失控造成尷尬收場、醜態揚名四海?
<<喝酒不開車 開車不喝酒>>
為持續歡暢享樂氣氛、留給彼此無限美好想像空間,
快拿起 iPhone 測試你的「肢體平衡感」與「精神集中力」
盡情瘋狂玩樂後,清醒指數還剩多少?答案馬上揭曉!
錄下語音,還有專屬車隊安全送回家!
<<喝酒不開車 開車不喝酒>>
<<喝酒不開車 開車不喝酒>>
<<喝酒不開車 開車不喝酒>>
<<喝酒不開車 開車不喝酒>>
沒有 iPhone 嗎?
還是可以來跟大家歡暢同樂!
快分享你曾經歷過的飲酒爆笑窘事,就有機會獲得海尼根限量炫 T、穿戴上身!
活動辦法:
期間內,於此討論串分享你曾經歷過的飲酒爆笑窘事。
貼心小叮嚀:請勿干擾其他 eprice 版眾們喔~如有違反 eprice 紀律者,將會被取消活動參與資格喔>”<
PO文示範:
會員 ID:嗨你跟
飲酒爆笑窘事分享:
想起去年的生日派對…原本策略是絕不混酒,即使不能全身而退,也不致於橫睡街頭,但在眾多祝福的逼迫下,還是不到 12 點就陣亡,這群知心好友當然沒有放過這個好機會,彩色顏料一筆比一筆重,早上醒來照鏡子,居然變成納美星人(藍)…
大家生日派對一定要保持清醒啊!!!
<<喝酒不開車 開車不喝酒>>
活動期間:2010 年 12 月 24 日~2011 年 1 月 6 日
名單公佈時間:2011 年 1 月 21 日
活動贈品:
選出十五名最賺人熱淚者,贈:海尼根限量炫 T 乙件
注意事項:
1. 凡居住在台、澎、金、馬,年滿 18 歲,且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者均可參加。
2. 請勿抄襲、或以不宜大眾觀賞暴力、指名道姓的惡意攻擊、猥褻等題材發揮,主辦單位荷蘭商海尼根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有權刪除違規作品。
3. 發表作品者同意授荷蘭商海尼根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及其合法委託者為推廣或行銷其產品之目的,使用、重製或編輯其發表作品。
4. 若因資料不全、有誤,而導致贈品郵件退回、冒領、遺失者,恕不另行補發。若無法聯絡到得獎者或經通知未前來領獎者,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
5. 本活動贈品以實際商品為準,若因贈品無法提供,則荷蘭商海尼根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有權以等值商品替換。中獎者不得要求更換贈品或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或其他商品。
6. 若獎品在掛號郵寄或運送過程中,所造成的損壞、遲遞、錯遞或遺失,荷蘭商海尼根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恕不負責,亦不負後續品質保證與維修服務之責。
7. 獎項說明未盡之事宜,依中獎通知函說明為準,中獎者不得要求指定贈品顏色、型號、更改獎項或其他類型贈品。
8. 本活動荷蘭商海尼根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保留變更及解釋權利,更動訊息將於網站上公佈,不另行通知。
9. 依財政部國稅局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 (民國 98 年 01 月 16 日 修正)規定: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付超過新臺幣 1,000 元,須列單申報該管稽徵機關。故舉凡中獎金額或獎項年度累計總額超過 NT$1,000 元整,主辦單位將依稅法規定於年度開立扣繳憑單予活動中獎者,屆時中獎人可憑扣繳憑單之扣繳稅額抵減個人綜合所得稅。另,中獎金額或獎項價值超過 NT$20,000,依法應扣繳 10% 稅金 (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應扣繳 10% 稅金 (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扣繳 20% 稅金);得獎者需依法繳納稅額,若未繳交稅金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10.以上活動贈品皆由荷蘭商海尼根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所提供
11.本活動由荷蘭商海尼根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所主辦;贈品亦由荷蘭商海尼根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所提供
迫不急待想趕快動手測試清醒指數,
請上 //www.heineken.com.tw/event/2010EHR/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喝酒不開車 開車不喝酒>>
廣告
網友評論 0 回覆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