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可換電時代? 歐議會通過手機電池必須可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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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章來自:Mashdigi】

去年底確認從 2024 年 12 月 28 日之後,將強制要求歐盟境內銷售的小型消費電子裝置必須以 USB-C 作為充電介面設計之外,歐盟更在臨時提案要求手機、電動滑板車等可攜帶消費性電子產品可讓消費者容易更換電池之後,稍早由歐洲議會通過相關修法,將規定 3C 及可攜帶消費性電子產品必須能讓消費者輕易移除,或是更換電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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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修法以 587 票贊成、9 票反對,以及 20 票棄權形式通過,之後將由歐盟理事會正式同意後生效,並且透過歐盟官方公報對外公告。

而相關修法不僅明文可讓消費者以更簡單、成本更低情況自行維修電子產品,更加入規範電池從設計、生產到後續回收與廢棄相關處理辦法,其中更包含電池回收量底限與目標。

在 3C 及可攜帶消費性電子產品的電池設計,將要求可讓消費者輕易移除與更換,以利消費者自行更換維修,同時更明訂小型電子設備的廢棄電池回收必須在今年內達 45%,並且在 2027 年達 63%,而在 2030 年則必須增加至 73%。

另外,電池內部成分回收也分別規定最低比例,例如銅必須達 16%,鉛必須達 84%,另外在鋰與鎳的比例則均必須達 6%,至於所有電池都必須能以免費形式透過製造商設立的回收點進行回收。

至於針對電動滑板車、電動輔助腳踏車、電動機車或工業設備使用電池,歐盟議會也制訂相關回收計畫,其中包含電池標籤、數位電池護照,以及碳足跡宣告等,同也要求製造商或進口商盡職調查。

歐盟新法除了 3C 產品的電池,也包括輕量交通工具(LMT,light means of transport,如電動單車、機車)的電池、電動車及工業用電池,並制訂回收目標,以及碳足跡宣告及標籤、數位電池護照、製造或進口商的盡職調查等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