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上網帳單6萬5 家長臉綠

水龜伯 | 手機綜合區

高雄市一名國中女生剛得到有上網功能的新手機,好奇上網瀏覽,接到手機帳單時才發現金額達6萬5000多元,家長一度誤以為孩子打色情電話,後來才知道是上網功能「惹」的禍。

一名劉太太向台灣消保會陳述說,她的女兒還是國中生,為方便上放學聯絡,為孩子辦了一支手機,最近收到新的帳單金額居然逾6.5萬元。查詢後,才知道女兒使用了手機上網功能。

但一個月內上網費用達6萬多元,劉太太覺得不可思議,而且不能接受業者的收費標準。經過台灣消保會的協調,最後以一半金額和解。

台灣消保會在協調過程中發現,民間電信業者強調是依照收費標準,劉太太女兒使用的「GPRS」上網,是依上網瀏覽的數據傳輸量,有時候一個畫面就需要容量高,收費也跟著高。

台灣消保會秘書長呂英瑋提醒消費者,只要點上「GPRS」功能,畫面一出現就已經開始收費了,除上網所需費用外,下載還需要另加計費用。建議消費者在使用「GPRS」上網,在無法計算所使用的傳輸容量前,最好避免使用手機上網,如果要用也小試一下就好,不使用時要馬上離線。

中華電信公司行動電話加值服務處副處長胡學海指出,GPRS上網的確很方便,如果搭配3G手機傳輸更快,依照數據的容量收費,他強調,中華電信收費很便宜,通常一個畫面依月租費率不同收費,以一個畫頁為例,收費從0.024元到0.24元不等。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