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沒有什麼保障的交易平台 讓我不得不上地檢署提告

阿呆 | 買賣服務中心
也已經不是第一次用eprice比價王交易手機了  只是這次實在讓我一把火都上來了  

事情經過: 本人刊登出售文  對方下標成功後  雙方開始用電話跟line談交易問題   

之後  達成協議  我先寄貨後對方匯款   這也不是我第一次這麼做了   相信人性本善   只是後來才發現自己天真的可以    

對方收到手機後  開始各種拖延  說要付錢也只是說說   搞了2個禮拜  這次變成連電話都不接了   

不過  真要這樣  也是可以   大不了大家麻煩一點  法院見    

上網詢問各個律師   決定用刑法第335條第一項   侵占罪提告    此法為非告訴乃論  一旦提告  無法撤銷  

說真的  要搞到這樣真的很累   為了省那5500元的費用不還  逼到我需要自己提告   真的是很厲害

以後大家要交易手機  請不要像我一樣  這麼天真跟傻(雖然我知道這種人不多)   不過我也上了一堂課   

光是找法律相關資料就找了滿久的   以後有新的內容  再來更新